研学课程评价应遵循哪些原则?
课程评价是指检查课程的 目标、编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 目的,实现的程度如何, 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,并据此作出改进课程的决策。
【全方位评价原则】研学旅行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,对其评价必须全方位进行 。不仅要静态评价课程标准、课程建设档案、课程教材、学生研学成果等书面形式为主的材料,还必须实地动态评价研学旅行基地、营地 、线路等项 目 ,调查访谈研学旅行相关方 的人员 ,包括学生 、指导教师 、家长 、学校管理人员 、基地和营地工作人员 、相关部门的涉事人员等 。还可以采取暗访的形式,实时观察研学旅行过程 。全方位评价包括支持研学旅行的11个部门对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的成绩 。研学旅行如有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,则要对服务承担方也进行评价。
【多主体评价原则】研学旅行涉及面广,相关方多,需要由多方面参与对课程的评价 。在教育主管部门主持组织下,学生、家长、指导教师等都可以作为评价主体,从各自的角度对研学旅行课程的开发建设、课程的实施、课程的条件、学生的研学业绩等进行评价 。根据“木桶定律 ”,只要有某一方评价不合格,则整体评价就不能合格通过。
【重实效评价原则】研学旅行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,注重研学实效特别重要 。实效就是学生通过研学旅行所取得的综合素养的提升,所以评价不能简单地依据研学课题的完成情况,不能简单定量评价,而且还要采取观察、体验、访谈等方式,定性评价学生发展素养通过研学旅行所得到的提升。
【顾全面评价原则】研学旅行要特别注意防止“ 只旅不研 ”、“ 只研不行 ”的两种偏向 。必须兼顾对研学、旅行二者的评价 。一方面,要看旅行线路的设计是否有利于研学目标的达成,要看旅行的性价比,是否以较低成本的旅行保证研学任务的完成,或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 以较高成本的旅行支持研学成果的创新和突破 。另一方面,要看研学任务是否需要异地旅行的支持,要看研学活动是否充分利用了旅行所提供的研学机会。
